今天上午9时,“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本案的一份关键证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或许会在庭审中出现 。
开庭前,4名火灾遇难者的家属林生斌,曾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出具这份事故认定书,但未能成功 。“他们(杭州消防)认为可以不出具这个认定书,我们认为就是应该出具 。”林生斌的律师林杰说 。
和林生斌一样,被告人莫焕晶同样关心这份事故认定书 。这关系到她的具体量刑 。但莫焕晶和她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同样没有拿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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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申请了消防指挥人员或者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出庭作证,”党琳山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但是法庭认为“没必要” 。
在这份核心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新京报采访人员比对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上城区公安分局的官方回应,走访了林生斌及家属、蓝色钱江小区的数位业主,并独家专访了时任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常务副总裁吴志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总工程师徐建民,试图梳理火灾发生时的一些关键问题 。
新京报采访人员发现,不同方面的说法并不一致 。
问题1
烟感火灾报警是否及时?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2005年联合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蓝色钱江小区在楼道电梯厅内安装了烟感报警器;单元房内没有火灾报警设备的情况,并不违规 。但小区业主认为,烟感报警器反应滞后,可能贻误了消防的最佳时机 。
“6·22纵火案”发生后,蓝色钱江曾召开业主会议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会议记录显示,“截至现在我们得知最早有人发现着火的时间是4:50 。”
【保姆纵火案开庭 原因竟是这样让人心痛】有业主反映,4:50便听到小男孩的喊声“着火了”,随后有东西掉到他家阳台上 。另一位业主则说,5点前已看到林生斌家所在的2幢楼冒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