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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医保局获悉,山西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将有新变化,此次价格调整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此次门诊诊察费调增后,将普通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省优秀专家、享受国特贴专家,急诊诊察费和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纳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8元/人次给予支付,不增加患者的自付负担。
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由现行5元调整为10元后,医保统筹基金报销8元,个人只支付2元,患者比以往少支付3元。
而且,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包付费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向参保居民收取门诊诊察费。为方便广大群众更加便捷享受到医保门诊统筹待遇,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线下就诊时,可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即时享受医保待遇,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如参保人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健康山西等渠道使用医保移动支付功能进行线上预约挂号时,挂号支付页面会显示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及自费金额明细,参保人可用医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自费金额,并可在线办理退号、退费操作。
此外,这次调整还降低了“CT扫描”“磁共振扫描”(对多部位检查收费项目进行限定规范)以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39项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项目价格,同时对病理检查项目价格进行了规范整合,体现了价格项目管理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旨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