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6日消息,绥芬河市润航木业有限公司因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被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2月05日,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绥芬河市润航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绥芬河市润航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违规行为。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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