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14日消息,宿州市晟鑫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和县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宿州市晟鑫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G8525/)。
宿州市晟鑫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和县交通运输局对宿州市晟鑫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