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
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
(下称《条例》)
已审议通过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
山西省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纳入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六章六十条
包括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部分
包括立法范围和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
科技支撑、环卫工人保障
公众义务等内容
生活垃圾管理部分
◎ 规范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 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 要求制定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所);
◎ 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考虑城乡差别,设专节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特别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部分
◎ 对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监督管理部分
◎ 规定考核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应急机制、投诉举报制度等内容。
法律责任部分
◎ 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建筑垃圾运输等环节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刚介绍说:
2020年省政府出台了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今年又出台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省财政从2021年开始每年列支4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补助;
各地也加快推动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 “全焚烧、零填埋”,太原等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阳泉、运城2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年建成投产。
宋刚表示,明年年底前,11个设区市将全面实现餐厨垃圾“全处理、零填埋”,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同时,还将狠抓源头减量,以快递、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为重点,统筹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整治、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绿色办公等工作,大力推行净菜上市、光盘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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