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广州市增城鑫鹏商行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罚款1,190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增城鑫鹏商行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37条的销售总额为5,950元。该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构成了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违规行为。针对这一行为,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处罚依据,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依据非法销售的总额的20%,计算后确定为人民币1,190元,并将非法生产的多个品牌烟草专卖品,按有关规定公开销毁。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