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7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兴丰五金塑料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被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顺德区兴丰五金塑料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决定对佛山市顺德区兴丰五金塑料有限公司处罚款1万元。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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