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5日消息,漳州市翔顺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及《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五项甲级A档之规定,被漳州市龙海区城市管理局处以人民币1万元整(¥10000)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漳州市龙海区城市管理局发布的龙城渣罚决字(2023)第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漳州市翔顺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构成了不当处理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从而维护城市管理的规范性和秩序。
漳州市翔顺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龙城渣罚决字(2023)第025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1月15日。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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