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我市1个集体和1名个人分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滨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
以推动“一网、二联、三无、四中心”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主动参与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安滨州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市域社会治理专项组,将妇联作为重要的成员单位,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推进,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以实际行动保障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切实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二是织密治理网络。坚持“一网统筹”,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全市网格任务事项指导清单,构建“人在格中走、信在网上传、事在线下办、办完网上评”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流转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项2382个。开办“枫桥班”,打造网格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培训课程,累计开展培训232场次,培训网格员5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网格员发现问题、预测预警能力。三是用好平台载体。成立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将妇联作为十个成员单位之一,以县、乡两级为主体,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窗口,累计排查化解校园教育、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679个,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王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从事家事、劳动争议等民事审判工作15年,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000余件。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撰写的《关于加强家事审判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的报告》,刊发于省法院信息专刊;承办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应予履行的离婚纠纷案入选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三十起典型案例;承办编写的独生女子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属于劳动争议案被省法院通报为八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承办编写的再婚老人恶意转移财产准予婚内财产分割案被通报为全市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典型案例;作为执笔人完成市社科规划课题《离婚诉讼中精神病患者的权利保障和制度构建》获评优秀,并获市第31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作为市妇儿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助推成立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助推发布《妇女维权法律指南》《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助推出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专项活动便民举措十二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