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8日消息,靖边县巨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场地内露天贮存砂土(沙子)约280吨,露天存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占地面积85平米,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对靖边县巨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场地内露天贮存砂土(沙子)约280吨,露天存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占地面积85平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靖边县巨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对此,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其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