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召开。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鞠丽指出,《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四川省首部专门规范促进文旅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11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健全文旅融合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助推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的具体行动,要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采取务实有力、切实可行的措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泸州市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规范发展、可持续健康发展。
鞠丽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示范带动、结合融入、务实管用抓普法,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经营主体、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条例》宣传普及有机融入文旅宣传活动、融入景区景点建设、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运用有温度、能共情的语言,将法规条文“普通话”转化为让群众易于接受的“家常话”,持续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要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和督促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条例》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形成《条例》实施的工作合力。
刘伟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动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长期任务。要迅速组织“全系统”学,全面推进“全社会”知,切实推动“各行业”用,切实强化跟踪督导、狠抓落地见效,推动《条例》立法成果持续转化为发展硕果。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作主题发布,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主持会议。
来源:泸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