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据廉洁四川消息:原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阿坝州监委监察调查。
李顺简历
李顺,男,汉族,1976年5月生,内蒙古通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在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作;
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历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西南区总经理;
2014年1月至2022年1月,历任博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2年1月,离职。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审批同意相关人员以学习培训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公车私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贷款;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变成攫取钱财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减免土地出让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苗开除党籍处分;由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转自丨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