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中,被告对一份文件上其本人名字的签字提出异议,称不是本人签署,但没提出任何证据来解释说明,只是单纯表达不认可。然后法官问原告签字时有无录音录像之类的证据,原告说没有,法官问原告是否申请笔迹鉴定?原告称对方否认签字真实性,应该对方申请鉴定啊,法官说,我认为这个举证责任在你,所以,我问你是否申请笔迹鉴定,如果不申请后果自负,请你明确你的意见。
2、在本案中现在法官坚持把举证责任分配给我方,为查明案件事实,也是表达对审理法官的基本尊重,我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请法官再次要求被告的代理人向被告本人确认,其是否真的还要否认签字的真实性,如果最终查明其虚假陈述,我们要求追究其责任。法官balabala又说了一顿,还是坚持认为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在原告,应该由原告申请笔迹鉴定,但强调了如果查明作虚假陈述,除依法判决本案外,会追究相应责任。
1、我在网上申请的信用卡卡在银行要我去签字才能把卡给我我不去签字你又没有激活信用卡,不构成年费和使用,是没什么关系的。你最好注销。办理信用卡需要年满十八岁,而且有稳定的收入或者有其他财力证明是可以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办卡条件:银行规定的最小申请年龄18周岁,最大申请年龄60周岁;需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有工作证明及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其它财力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
申请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工作证明及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个体私营业者需要个体营业执照以及近三个月的税单;其他财力证明:所得税扣缴凭证;自有房产证复印件;自有汽车行驶证复印件。信用卡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给银行本人的资料,和资料复印件;银行寄送给信用卡中心;信用卡中心进行审核,制卡,发卡;本人拿到卡片后,开卡,等密码函。
2、办信用卡工作证明要本人签字吗必须本人签字各行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资料,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审批信用额度。在发卡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信用卡申请表必须由主卡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在申请人不知情或违背申请人意愿的情况下盲目发卡。不得激活未经签名确认、未经开卡程序确认等的卡片扩展资料在向客户发放新的信用卡时,发卡银行必须给持卡人发放“安全用卡须知”,明确告知与客户联络和交易信息传递的方式,向持卡人披露卡片交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另外,山东银监局要求,各行要加强对银行卡外部营销人员的管理。外部营销人员不得收取已经消费者填写的银行卡申请文件,不得接触现金及其他银行业务凭证和法律文件,银行卡办理的每一个处理环节都要在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固定营业场所内完成。银行应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并严格约束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外包关系。
3、信用卡签字不是本人信用卡签名不是本人是不可以进行消费的,在交易时商家不仅会看信用卡背后是否有签名,而且会比对消费者签名与卡背后签名的字迹,若是字迹一致才能完成交易,若是信用卡背后没有签名,或者是字迹不一样,商家是有权利终止此次交易的。若是有人拿你的信用卡去消费,而消费时不是本人签名,本人是可以不认账的,而且商家会需要负责任,因为在消费时商家没有仔细核对签名,最终导致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