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名录,目前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只有浙江等几个省份。大广东、深圳目前没有,只能通过律师的专业及证据组合罗列说服法官认定,一旦认定为职业放贷人,该放贷人起诉的民间借贷会被认定无效,利息不会被法院支持,达到一定条件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刑事犯罪,对民间金融乱象还是能达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1、 民间 借贷纠纷 利息 认定在-4 借贷、借贷的纠纷中,双方很容易因民间 借贷利益发生冲突。今天康发君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和大家聊聊如何约定和计算民间 借贷。a民间借贷利息协议的上限是多少?原告张与主机箱被告刘是朋友关系。2015年4月,被告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张某同意借款,但表示需要支付利息并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给被告。
被告偿还原告利息且本金在2017年9月30日后未归还。告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每月2.2%的利息/123,456,789-3/直至还款日。被告辩称,欠原告的借款本息真实,但约定的利息过高。现在他生意失败,无法履行合同,要求减付或者不付利息。法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业务周转。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2、 民间 借贷的 利息 认定标准怎么计算人民法院支持民间 借贷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会议。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的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为不支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的若干意见》借贷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年利率的利息的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利息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4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