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得例子我觉得就不正确,比如借钱没有约定利息的,起诉时要求追偿利息的,只要借款时间超过半年,就可以要求从借款之日起追偿利息,而并不是从起诉立案之日起进行计算。我就起诉过这种情况很多次,以前修车欠款的,打欠条都没要约定利息,起诉都追偿利息,并且都得到法院支持,你居然说以这个作为判决错误的理由和突破点,我觉得是不会得到支持。
1、借条上有写 利息是按 借款日算起还是判决日算起借条上写着利息算起来就是借款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第196条借款本合同为借款贷款人借款与贷款人借款和付款人利息之间的合同。借款 of 利息,希望从借款 day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满意,请采纳。力不从心,我们会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疑问。
借款发货日期,什么时候把钱给人。1,借款天。看你的欠条在报纸上是怎么写的。有几种情况,比如:1。只写借款N元,利息X,此时的利息一般从借款日算起。正确的说法,利息应该是利率,但在普通人的写法中,利息与利率无关。2.写借款N元,借款期限为y,利息X,此时借款期限为利息X,逾期后为逾期利息。这时候就要分清楚你们是否约定了逾期利率。
2、 起诉欠款 利息怎么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两部分: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双份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指利息根据实体法(如合同法)的规定在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例如,一项判决认定债务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每日0.5 ‰的利率支付/123,456,789-2/。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金钱给付案件都有一般债务利息,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常不给付一般债务利息。债务的双倍部分利息是指被执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因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而多支付的款项利息。债务的双倍部分利息采用单独计算的方法,与一般债务的计算无关利息。通俗地说,就是两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债务的 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利息起算方法是什么法律解析:债务起算时间的计算利息应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经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应当自催告或者展期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支付利息,利息起算方法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4条借款本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缴费利息,对利息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与借款返还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