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关于股份增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3日,长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67%,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1%。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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