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珠海市煤气有限公司因经调查,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东坑黎屋街 53 号生达雅制衣厂燃气用户存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使用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予以供气,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事故安全隐患,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停止向该用户供气行为,被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
根据公告内容,经调查,珠海市煤气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东坑黎屋街 53 号生达雅制衣厂燃气用户存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使用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予以供气,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事故安全隐患,珠海市煤气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停止向珠海市香洲区东坑黎屋街 53 号生达雅制衣厂燃气用户供气行为。
珠海市煤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