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法外之地//@法律实务讲堂:浙江杭州,男子因刑事犯罪被关在监狱,进去之前,信用卡欠款19万元,服刑3年出来后,利滚利竟然高达121万,男子非常困惑,被羁押时难道不应该停息吗?银行则霸气回应,一分钱也不能少!男子因手头不宽裕,于是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按照规定,银行向男子批准了一张额度为20万元的信用卡,因消费理念超前,他很快就透支了19万余元。
法官提醒谨慎参与虚拟货币投资承办法官提醒,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条等规定,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此外,因案涉委托合同系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张某请求退还委托款1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法院对此不予支持。因此,案涉委托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张某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第四点规定: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判决案涉合同无效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除比特币外,张某还曾委托李某购买以太币,双方还一起合作投资项目,经济往来众多,并因此产生了不少矛盾。后因张某经常无理取闹,李某又向他转账1万元作为补偿,至此已付清张某所有的投资款及其收益,未拖欠任何费用。
庭审期间,李某辩称,他从未答应向张某支付10万元。张某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返还10万元及相应利息。不过,在达成解决意见后,李某至今未支付这笔费用。张某称,考虑到两年多来比特币行情持续上涨,李某答应支付10万元了结纠纷。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双方在2021年进行协商。不过张某表示,李某收到钱后迟迟未将相应的比特币交付给他。
案情支付7万元委托购买比特币未果2019年9月,家住市区的张某委托山东人李某购买比特币,并支付了7万元。近期,鲤城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然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公民投资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吸引了不少人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