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方山县委原书记、一级调研员王锦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锦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锦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锦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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