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安徽新闻5月7日电 “赵法官,撤诉了!撤诉了!我们与执行局合力协调的那个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寄来了撤诉申请……”正值4月末,春光明媚,行政庭的书记员小马拿着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撤诉申请书交给承办法官赵长秀。
这一份撤诉来之不易。
今年年初,肥西法院受理该起劳动争议案件。赵长秀在梳理案件后,了解到该案经诉前申请,本院执行局已经以仲裁裁决金额为限对原告某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且足额冻结。鉴于此,加之双方争议标的额并不大,赵长秀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驻院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就案件脉络与调解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但经半个多月的调解,调解员告知:“双方仅因2000元差距,互不让步,导致调解不成……”
重新整理卷宗后,赵长秀发现,虽然双方争议标的不大,但是在劳动者离职期间,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甚至引发公安介入。双方矛盾的实质可能只是“解气”。为此,赵长秀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与双方单独沟通,但效果甚微,于是她转变思路联系执行局局长商志强参与本案调解,通过审执联动、巧妙调解的方式,打通堵点。在执行局联系下,公司所在地的镇政府出面协调,本院与原告某公司取得了有效沟通……疏通了“法结”、打开了“心结”,某公司按期支付案款,案件终于取得了实质性化解。
案件的实质化解,是利益冲突的消弭,更是民心所向。2024年以来,肥西法院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作为办案的目标和指引,通过庭前会议、部门联调、府院联动、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强化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继续发挥审执联动优势,积极探索“立审执”融合联动,实现内部资源整合,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