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处以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3月28日,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5大队执法人员转接局数字化平台转办任务清单,发现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北闫庄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A3地块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经我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其施工单位为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且情况属实。
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了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规行为。被处以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的罚款。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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