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林目轩发布新闻。
《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共8章32条。《条例》紧密结合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从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测绘资质资格、测绘成果管理、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进行了规范。
其中,对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管理和建设流程,明确一个设区的市州只能建立一个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使用,确保标准统一,资源共享。
在测绘资质资格中,主要优化了测绘资质审查流程,明确了测绘单位行为规范,坚持“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审核部门共认一套测绘成果”的原则,巩固了“多测合一”改革成果。
测绘活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随着新业态、新模式测绘活动迅速发展,《条例》针对测绘活动监管难度大、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要求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前应通过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定期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联合检查与信息通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质量监督管理。
《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