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规章制度 4 篇 小学管理规章制度篇 1 1、按时上下学 , 不迟到 , 不早退 , 有事请假 。
2、上学期间穿校服 , 佩戴红领巾 , 套桌套 。
3、爱护公共财物 , 不乱涂乱画 , 保护学校财物 , 注意清洁 。否则照价赔偿 。
4、不攀爬护栏、窗户、树枝 , 不带玩具、危险品入校 , 玩有意义的游戏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否则后果自负 。
5、上学不准带零食入校 , 更不准吃泡泡糖 , 否则清理教室泡泡糖污迹 。
【小学管理规章制度】6、值日生认真做值日 , 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 。否则再值日一周 。
7、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 , 不要因为小事发生口角 , 影响友谊 。
8、遵守课堂纪律 , 认真的学习 , 按时作业 , 书写工整、美观 , 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
9、上学期间不留长指甲、不带耳环 , 不带手机入课堂 , 做合格小学生 。
10、讲文明 , 懂礼貌 , 见到老师要问好 , 见到同学要打招呼 。外出要与家长打招呼 , 以免家长担心 。
小学管理规章制度篇 2 1、凡无故旷课 , 经教育不改 , 旷课达到 2 天 , 给予警告处分;达到4 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 1 周者 , 给予记过处分 。
2、连续 4 次迟到算一次旷课;连续旷课达 2 周 , 以上者给予记大过
处分 , 同时按学籍管理规定改为试读生;累计旷课达 3 周 ,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因旷课达到 4 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
3、违反课堂规则 , 破坏课堂纪律 , 造成教学难以进行者 , 停课教育并请家长 , 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 给与相应处分 。不认真学习 , 不完成作业累计达到 3 次 , 停课教育并请家长;因不完成作业而请家长累计达到 3 次且屡教不改者 , 学校请家长陪读 , 家校联合对学生进行教育 。
4、违反学校制度 , 破坏公共财物 , 造成严重后果 , 除赔偿外 , 给与警告处分;经常打架、骂街且屡教不改者 , 给与警告处分 。
5、不接受教师的正确教育 , 对教师采取粗暴蛮横的态度 , 甚至有漫骂或报复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6、小学生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去网吧 , 一旦违者记大过一次 。
7、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 , 被公安机关受审处理的小学生 , 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
8、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不能正确处理 , 而动手打人或发生群殴 , 学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 进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后果 , 视情况和态度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视情节恶劣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
9、凡警告 3 次 , 严重警告 2 次 , 记过 2 次 , 记一次大过者 , 改为试读生 , 请家长陪读 , 与学校携手共同教育 。
10、上述细则作为衡量处分等级是参考在细则中没有包括的情况而应当处分时 , 酌情给与相应的处分 。
说明:
1、警告:停课教育一天 , 请家长 。严重警告:停课两天 , 由学校征求教师意见 , 在做出处理决定 。
2、撤销警告等处分应在三个月后 , 本人申请 , 学校审批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