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1.填好的《广州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4.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等出具的能证明居住地址的证明);5.办理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
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每证20元的工本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收费。治安联防费(每人每月最高2.5元)是经省政府批准收取的,但应按实际居住的期限按月收取,不能按办理居住证的期限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