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同桌,也是一个爱哭鼻子的家伙。而自己恰恰是很鄙视爱哭的人的。毕竟,眼泪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于是,偏偏喜欢上欺负他。年少时,回答不上问题是很丢脸的事儿。而我呢,在他最难堪的时候,拉走他的椅子。然后,随着他脸红的坐下。在之后,就看见坐在地上的他的眼泪。直到后来,才知道,他家里的变故,让他在那样幼小的年级里,承担着莫名的压力,心里滋长着巨大的自卑。
如今,我们认识了近二十年。他也成长成了一个很有外场的汉子。我常常在想,作为唯一一个陪伴我从小长到大的兄弟,他为什么没有恨我。大概,他比我更明白,什么是年少,什么是无知。
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我就想,他是一个很安静的眼镜男。你能想象吗,白衬衫,蓝牛仔,白马王子的经典搭配。认识的第三天,我咧着嘴对他说,老子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他是一个对什么都没有兴趣的人,整天变着法儿的找钱上网。他说,我没有人生,也没有理想。我点点头,学他的样子:So what。我理解他,而且,也从来不否认自己也失去过希望,在本该绽放的的年纪里迷失了方向。在心底里窥视着别人落魄的同时,也深深感受着自己也不过是在游荡。但是,他冷漠的家人,让他的努力变得不值一文。他说,一切,还不如,放弃。生活在虚幻的世界里,让他变得更有依靠。他有他的圈子,而我有我的狗窝,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却成了朋友。我们互不询问对方的事情,呆在一起却能兴趣盎然。有一天,他说,如果我结婚了,希望你来。我说,还早呢。后来,他杳无音讯。也是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想想,是曾经写在手上,结果忘记去记下,就再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