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林志颖。今天我要讲的是我不是偶像。十五岁那年我被广告商发现,于是我就变成了大家眼中的我,电视机里的这个林志颖,被大家认识二十四年,据说是不老的传说。
我很谢谢大家这样夸我,但是呢,我不是偶像,我是一个技术宅男,我是科技狂人,我可以用我的手机在这里控制我家里的一切电子设备,我只要按个钮,我客厅也可以变成一个正宗的KTV。
我不是一个偶像,我是一个赛车手,我可以置生死于度外去超越我的极限。在这次的车祸里面,我的脚断了三根,打了四根钢钉,那时候的我,一心只想要超越别人,却伤害了自己,后来我就不断的要求我去超越我自己,竟然就变成了拿二十座冠军奖杯的职业车手。
对于我身边的人,我更不是一个偶像,我完全是一个超级奶爸,做尽了不偶像的任何事情,我希望我是他的偶像,可是现在看来呢,他对赛车并没有很感冒,而且反而喜欢跳舞,而且还嫌我的舞步土,会土吗?根本不会,而且还教我跳街舞,我就天天陪儿子从客厅跳到厨房,真的是难死我了,超级奶爸不好当。
我不是一个偶像,我已经是为人夫了,所以我们的爱情并不是大家电视剧里面偶像剧式的那种浪漫的爱情故事,可以在街边拥吻,下绵绵细雨手牵手浪漫的过日子。我们永远都只能保持十米以上的距离,所以在这边我想跟我老婆说,“老婆,谢谢你,你辛苦了,我爱你。”
最后一条我不是偶像的理由,我记得我刚出道的时候,人家看到我都说,“哎,小志、小林、小朋友来来来”,但是零零跟九零后的同学们都说,“哎,颖叔出来玩嘛出来玩嘛”,你们看这还能叫偶像吗?偶像都变偶叔了。
下一篇::试着学会原谅 学会忘记学会原谅